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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与医药代表联手 “代购”获取的回扣可高达30%
几经周折,某公司的医药代表何键(化名)坐到了记者的对面,他介绍说,“外购”像赛尼哌这种价格高昂的进口药,他们给医生的回扣维持在15%~20%水平,有些甚至高达30%。但如果不是“外购”,而是医生开处方在药房拿药,他们给医生的回扣大多在5%~10%。
在药品从药厂—医药公司—医院—病人的过程中,医药公司到医院有6%的加价,医院到病人有15%的加价。这是患者能够看得见的药品销售利润。
何键说,“外购药”首先避开了医院15%的利润环节。如果“外购药”不从医药公司出,而是从厂家在各地的办事处直接出药,还省掉了医药公司6%的利润。同时,药厂也可以逃避17%的增值税。几项累加,约占“外购药”药品价格22%~42%的利润空间,就可以被医生、医药代表和代理商(办事处主任)3方按比例瓜分。
他说,这些利润空间里还不包括原本就为开药医生和医药代表预留的回扣和“业务提成”。
医药阳光采购之后 医药公司扩张“外购药”业务
在调查中,几家医院的医生透露,由于卫生主管部门和医院明显加强了对医生的监督,医生现在一般不敢明目张胆地与医药代表联系。“外购药”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收敛。
但是,一家医药公司的医药代表周某告诉记者,他所在的公司新近成立了“外购药小组”,将过去由医药代表分散掌握的“外购药”业务集中起来,并集中财力、物力公关,声称一定要在“外购药”业务上为公司“探索一条新路”。
从今年上半年开始,广东省医药管理实现阳光采购,医药企业相同品名、相同规格的药在经历网上竞价、网上谈判后,优胜者方能挂网销售,各医院对挂网销售的药品进货实行一品双规,即一个品名的产品只能选择两个规格。此举将大量相同品名、不同规格的“新药”挡在了外面。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那些没有入围采购的企业,开始调整思路,纷纷成立“外购药小组”,以高额的回扣及各种诱惑引导医生手中的笔指向他们的药。
限制医药代表是斩断“外购药”背后利益链的关键
记者采访时发现,“外购药”实际上是现行药品流通体制的一个产物,它的产生与医药代表息息相关。当医药代表的药进入医院药房,他们会想方设法让医生多开;当他们的药没能进入医院药房,他们又会绞尽脑汁让医生劝病人到他们那里“外购”。
专家建议,如果能够限制甚至取消医药代表,药品回扣、“外购药”等诸多问题就有希望解决。广东省人大代表朱列玉认为,取消医药代表,最直接的方法是医药分家,病人凭处方可在各个药店买药,这样将没有医药代表活动空间。
何键则认为,对医药代表最关键的环节,其实在于核实医生开出的每一笔药的具体数目。每个月,医药代表都要花钱请相关信息主管人员把每一个产品详细电脑清单打出来,包括谁开的药、数量多少。如果监管部门能够对这些电脑信息进行严格监管,不让这些信息外流,医药代表们将一筹莫展。另外,如果卫生主管部门能够促进处方在一定范围内流通,病人可选择在本院购药,也可选择在别的医院或药店购药,医药代表们也将因不能完整统计用药信息,而失去对医生开药的影响力。
摘编自7月16日《人民日报》
作者: 李 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