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评论】
徒法不足以自行。“唯低价是取”导致企业弃标;生产成本与中标价格倒挂;厂家和配送企业缺乏积极性导致基本药物断货——这是当前基药制度运行中普遍存在的三大难题。而新版基本药物目录能否解决上述问题,还须有关方面拿出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与配套措施,对基层医疗机构使用基药的补偿等也应及时足额到位。
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中基药目录“原则上每三年调整一次”的规定,2012年将推出新版基药目录(以下简称新目录)。而管理层相关人士近日证实,新目录即将在12月发布,其适用范围则从基层医疗机构扩大至各级医院。
据专家透露,新目录充分吸收了2009年版基本药物目录(以下简称2009版目录)在基层医疗机构实施的经验教训,包括地方增补、各级医疗机构衔接配套、疾病谱变化和医保报销承受能力等情况,也适当呼应了医药企业等各方的合理诉求。新目录虽是各方利益妥协的成果,但也体现了对新医改基药政策的适时纠偏与优化,在某些方面亦有创新。
创新点:目录品种更科学
在目录品种上,新目录更加科学。据悉,新目录品种数量将达500余种、2000多个品规,其中化学药物有300余种,中成药有200余种,较2009版目录扩容近70%,具体品种也有较大调整。新目录内,中成药独家品种将大幅增加,目录内品种全部为医保品种,药典品种占80%。这就为新基本药物的推广使用奠定了必要的基础,也有利于我国民族医药加快发展。
新目录的制定考虑了近几年医疗行业发展的特点,突出各方面的合理性并加以完善。与2009版目录收入307种药品相比,500余种的数量以及对相关疾病用药的增补,与世界卫生组织及其他国家的基本药物数量相近,也与目前各地增补后基本药物总目录的数量相当,能够较好地满足基层医疗机构的用药需求和用药保障;基本药物作为全额报销品种,能够与当前新农合筹资水平、居民收入水平以及各地财政能力相吻合;在药品层次上的高中低结构,更有利于各级医疗机构上下衔接,为新目录在高端医院及其他各级医疗机构推广创造了条件。
新目录强调了作为指导性目录的权威性,原则上不允许地方再作新的品种增补,只允许目前正在执行的各地基药增补目录存在一定的过渡期,这有助于增加新目录的执行力度。2009版目录最为人诟病之处,就是其品种数量上的先天不足,导致各地此后纷纷对目录进行增补,个别省市达到六、七百种之多,这些增补品种中有不少是当地受保护企业的优势品种或毛利大的品种,难脱地方保护主义之嫌。
小缺憾:紧缺药品未入列
新版基药目录也给人们留下了一点缺憾——部分特殊人群必需的紧缺药品、部分疗效明确的国产新药未如陈竺部长及业内人士所愿纳入基本药物体系之中。
作为一场没有退路的改革,基本药物目录颁布实施是我国新医改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实施过程的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众所周知。对于这种涉及面广、与各方利益特别是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改革,适当的妥协是必要的。改革首先需要共识,而共识源于妥协。在改革过程中,不懂得妥协的艺术或者缺少妥协的勇气,往往无法启动改革,改革中的不足与缺陷也难以及时纠正,这也是新目录之于新医改的价值之所在。
正能量:基层机构有利好
新目录的颁布实施,不仅对我国药企是一大利好,对基层医疗机构也将产生“正能量”——
第一,新目录的扩增解决了2009年版目录中基药品种不够用的问题,改善了基层医疗机构的诊疗范围与治疗条件,从而更好地留住病患。
第二,由于新目录中基药增量的针对性,医疗机构在使用基本药物方面自由度相对拓宽,增加了覆盖的疾病领域,有助于调动医务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
第三,新目录内的品种充分考虑到基层的临床疾病特点,考虑到临床应用实际,在一定程度上能有效分流高端医疗机构的压力。
第四,新目录出台后,原则上不再同意各省增补地方品种,这样一来,毛利大价格高的品种就无法借增补之机入围,真正体现了基药的价格优势,有助于提高患者的满意度。
徒法不足以自行。“唯低价是取”导致企业弃标;生产成本与中标价格倒挂;厂家和配送企业缺乏积极性导致基本药物断货——这是当前基药制度运行中普遍存在的三大难题。而新版基本药物目录能否解决上述问题,还须有关方面拿出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与配套措施,对基层医疗机构使用基药的补偿等也应及时足额到位。没有这些措施的保驾护航,新目录的落地还是一句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