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抵京的全国政协委员冯世良在接受采访时提出建议,应取消“特需医疗”。他认为,允许公立医院提供“特需医疗服务”,而“特需服务”又实行“按钱分配”。这意味着允许公立医院搞创收,如此一来,其公益性就会掺假、打折扣。(3月2日《东方早报》)
为什么提出取消“特需医疗”?最大的理由是,其会使公立医院本身的公益性大打折扣。问题是,任何一种特殊政策的改变,都应该放置到当前的社会现实环境中来考量,根据利弊大小来判断其可行性。在笔者看来,现在取消“特需医疗”会适得其反,弊大于利。一种很有可能出现的局面是,我们本来以为取消“特需医疗”后,公立医院就会变得更公益性起来。但实际上,它不但没有变化,甚至可能会向相反的方向转变,公益性变得更趋于淡化。
当前,医改最大的问题就是资金问题,即使我们已经有了很完整、很具有操作性,并得到公众认可的医改方案,但钱的问题依然还是一个根本性的难题。在公立医院,无论是以药养医,还是以技养医,离不开一个本质,即是患者养医。公立医院的发展建设和运行费用主要靠医疗服务创收来解决,医院的支出90%以上依靠收费来获得。这是公立医院公益性逐渐淡化,出现逐利倾向,喜欢掏患者口袋的根本原因。
在我们没有能力与办法解决公立医院经费来源的前提下,一刀切地就取消“特需医疗”,也就意味着,对公立医院而言,他们的经费来源更紧张了。这种经济压力的增大,并不是一件好事情,它很有可能会使医院产生更强烈的逐利冲动,将之转嫁到大多数患者身上,来弥补这一部分收入。
其实,“特需医疗”之所以得到官方的推行与允许,主要目的也在于解决养医问题。根据医改方案,公立医院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笔者认为,在还难以根本解决经费来源的前提下,把很小一部分比例的优质医疗资源拿出来,配套专门的高级医疗服务,将之向少数的高收入者提供,来缓解医院经费紧张带来的经济压力,这是一种利大于弊的现实抉择。
的确,一些公立医院盲目扩大特需服务规模,已经影响到基本医疗,损害到了公共利益的底线。但这却是一个监督乏力,配套细则不完善,有待规范化管理的问题。这并不能成为彻底取消“特需服务”的理由。在我看来,用特需医疗养医,用少数富人的钱来为公立医院提供更多的医疗经费,减少普通民众的就医负担,这一政策只要得到规范化管理,与严格的执行,对公共利益而言,还是具有相当积极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