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曹 政 通讯员胡 丹近日从广东省有关部门获悉,截至今年11月,广东省21个市全面启动实施居民医保试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49.5万人,231万人次享受医疗保险待遇,33.4万困难居民全额享受政府资助免费参加医疗保险,总体参保率达到80%。居民医保覆盖全省的目标已基本实现。
据了解,截至目前,广东省已有231万人次享受居民医保待遇,统筹基金支付19.6亿元,平均报销比例超过55%。在总结部分地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广东今年8月出台省级门诊医疗费用统筹指导意见,将参保居民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报销范围,使居民医保由保大病为主逐步向大小病兼顾转变。参保人在社区看病次均门诊费用仅为51元,比实施前下降近50%。
据介绍,2007年9月,广东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解决社会保障若干问题的意见》,启动了梅州等6个城市的居民医保试点工作,今年又将该省其他所有城市申请为国务院居民医保试点城市。广东还在深圳、东莞等8个地级以上市先行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医保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