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安市涟水食品药品监管局被涟水县委、县政府评为“建设新农村先进单位”。一是与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向农村群众广泛深入地宣传十七大报告内容,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宣传食品药品法律法规知识。二是与转变机关作风相结合。领导多次到农村走访调研,帮助制定发展规划,投入和帮助协调资金计43万余元,为联系点收建“爱心桥”、电灌站等基础设施,帮助10多个农户走上脱贫致富道路。三是与履行监管职责相结合。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契机,着力推进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和药品“两网”建设,申办的14个药品零售企业有10个设在乡村;建成乡镇医疗机构“规范药房”11个,村级卫生室“合格药房”178个,创新方式在全县乡村建立标准化农家店,通过验收发证的有530多个,鼓励有一定实力的企业到乡村开设食品连锁经营店,为每一个村建立一家放心店(超市)。
(淮安市涟水食品药品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