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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魏 萍日前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为提高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服务能力,根据《“十一五”期间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国家发改委今年内安排国债投资5亿元,加强中西部地区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
该项目安排原则为:要符合《“十一五”期间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要求,突出重点,集中安排土建投资,优先满足县级服务站;投资要全部用于中西部地区,并向贫困地区倾斜,适当增加对计划生育工作压力较大地区的投资。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称,安排专项资金的目的是要加强西部农村县和乡镇中心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配备必要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设备,为困难地区购置一批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改善农村计划生育服务条件,提高服务能力。
据了解,“八五”规划至今,国家发改委已累计安排农村计划生育服务站和流动服务车专项资金16亿元,对改善和保障农村基层开展计划生育服务发挥了一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