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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07年6月30日,全国参加新农合农民达7.2亿,占全国农业人口的82.83%,开展新农合的县占全国总县的84.87%,这一数字令人振奋。从2003年起我国进行新农合试点,历经3年,今年起进入大力推进新农合制度建设的普及阶段。短短几年间取得的这一成果充分说明,新农合已成为最受农民欢迎的一项制度。
新农合作为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不仅提高了农民就诊、住院率,显示了对农民健康的保障作用,而且直接带动了农村卫生事业发展。为配合新农合工作开展,许多地方加强了农村卫生机构建设投入和管理力度,有效满足了农民基本医疗保健需求,逐步解决了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不少地方实行新农合以来,农民医疗负担明显减轻,抵御疾病的能力逐步增强,因病致病、因病返贫现象有效缓解。
与此同时,我们对新农合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要有充分的认识。各地的经验证明,新农合作为造福农民的一件大事,继续加大宣传,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参合积极性仍是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农民参合并非一劳永逸,要继续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农民的认识,让新农合制度覆盖更多的农民群众。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避免大起大落现象的发生。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监管,严格技术准入范围,提高医护质量,并坚决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切实降低农民医药费用负担。
从个别地方发生的案例表明,加强合疗资金运行监管事关重大,要千方百计防止挪用、套取合疗资金等现象发生,确保合疗资金得到有效、合理、充分利用和安全运行。积极探索建立稳定、便捷、低耗、高效的筹资机制,做好2008年筹资工作,确保新农合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做好新农合工作绝不是卫生部门一家的事情,各级政府要继续协调好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发挥大家的积极性,携手努力,共同把这件造福广大农民的事情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