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医疗纠纷有新举措
本报讯(记者闫 龑)为提高医疗纠纷的解决效率,北京西城区卫生局和西城区人民法院日前达成共识,法院的巡回法庭或便民法庭可到医院内作为第三方介入,调解医疗纠纷,将赔偿问题解决在医患协商阶段,降低医疗纠纷的诉讼成本。
据介绍,医患纠纷中,有些患者不相信医院,担心医院签了协议不算数,而有些医院也曾受到患者拿了钱继续闹事的困扰,但打官司成本又很高。如果法院在诉前能为双方提供和解的机会,就可能以较低的成本化解纠纷。其具体做法是,在处理医疗纠纷中,在医患双方就赔偿等问题达成一致后,法院的巡回法庭或便民法庭即可到医院内,对双方出具的协议书给予法律上的确认和支持。和解机制放在诉前,并不影响诉讼程序,调解不成照样可以打官司。
据悉,法院对诉前和解采取自愿原则,鼓励当事人选择诉前和解,以诉前和解方式解决纠纷,不收诉讼费。同一纠纷调解不成,不得再次启动立案阶段的调解程序,人民调解组织前期搜集的证据经法院审核,可以作为诉讼阶段的证据使用。目前,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已开始推行诉前和解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