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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杨丽佳)从7月1日起,江苏省连云港市试行乡镇卫生院单病种限价收费,28家乡(镇)卫生院成为首批试点单位。
连云港市实行限价管理的单病种由各乡镇卫生院在省卫生厅、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单病种限价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所列的45种单病种中选择确定,乡镇卫生院根据确定的临床路径,并在前3年平均费用的基础上测算出本院单病种限价的具体价格水平,报当地物价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平衡核定后报市物价、卫生主管部门备案后施行,价格水平必须低于乡镇卫生院该病种前3年实际平均费用的5%~10%。如限价病种治疗费用超出限定额度,由医疗机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