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医改提建议
程 新
中国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医学都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繁荣而日新月异,但中国的医学有着极其独特之处,那就是中医。中医在几千年的发展史中形成了极其完善的理论体系及诊治方法与药物,为中国文化瑰宝之一。而西医(现代医学)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医学一脉相承,其发展速度也有目共睹。
故而中国医学的发展方向与模式必然会与欧美等国家有着相同及不同之处,选择怎样的发展方向及模式必将对中国的医学发展产生深远影响。我们认为,中西医结合应该是最可取的中国医学发展的方向及模式。
三种观点,即中医是带玄学色彩的医学应淘汰;西医是舶来品不应支持发展;西医与中医是各自独立的学术技能没必要沟通。这都是不可取的
一种观点认为,西医才是正确的医学,中医是带玄学色彩的医学应淘汰。持这一观点的人看到了西医的优越性。西医以现代科学技术为强大的后盾,以科学实验为基础,逐渐走循证医学与经验医学结合的发展道路,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了极大的成功,为人类的健康作出了巨大贡献,大力发展现代医学是非常重要的。但这一观点全盘否定了中医,没看到几千年来,中医以独特的医学理论体系及诊治方法救治了无数的生命,且对某些疾病有着独特的疗效,就是现阶段中医仍在中国医疗市场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另一种观点认为中医是中国的国医,是应该大力扶持发展的医学,而西医是舶来品不应支持发展。这种不正视现实的观点同样也是不可取和荒谬的。
现在非常流行的一种观点就是认为西医与中医是各自独立的学术技能,没必要沟通。结果就是设立西医医院与中医医院,分别对待。《执业医师法》也明确规定,中医执业范围就是中医,临床医学(西医)执业范围就是西医。虽设立了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但也是隶属于中医类,在立法上只承认有西医与中医,并没有承认有真正的中西医结合。
如此一来,即使一名医师同时拥有中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及西医专业本科以上的学历两种证书,又同时考取了中医医师资格证及临床医师(西医)资格证,但这名医师只能注册一种执业证,要么是中医执业证,要么是临床医师的执业证,也就是说他在执业时只能开中医处方或只能开西医处方,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然而,如果严格按照《执业医师法》的规定,那么可以说现阶段大多数中医医院的医师都是在违法行医。因为中医医院是很少不开西医处方的,不用西药对一个医院及患者来说也是不利的和危险的。
我们认为,中西医结合应该是最可取的中国医学发展的方向及模式。这是否就可以实现西医与中医的交流与沟通了?回答当然是肯定的
首先,西医与中医是治疗疾病的两种学术技能,有着保护人体健康的共同目标。如果一个医师同时很好地掌握了这两种技术,那么在诊治疾病的过程中,只要对诊治疾病有利,而患者又非常乐于同时在这名专科医师那得到西医及中医的治疗,那么这名医师就应该得到许可(在法律上),同时应用这两种不同的手段来诊治疾病,不论他在中医医院还是在西医医院的中医科或是在其他科室。
当然中西医真正的结合是在人的大脑思维过程中的结合,是医务工作者应用这两种技术诊治疾病的医疗及科学实验中逐渐形成的在大脑思维过程中的结合,而后总结出理论并编写成文献及书籍,从而进一步指导医学实践,这就是中西医结合。能使西医与中医相互交流的就是这些对西医与中医专科知识都很好掌握的医务人员,他们是这两种学术技能沟通交流的桥梁,他们必须得到许可(在法律上)在西医医院与中医医院各科都能从事工作。各种临床科室都有这种中西医结合专科人才,才有可能使中医与西医真正起到全方位多层面的交流沟通的作用,并相互渗透,相互促进,最终实现共同发展。
如果走中西医结合发展的道路是正确的那么法律上就应该认可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法》某些方面就应该加以修正。
首先,中医医师资格证、临床医师资格证、中西结合医师资格证应该是并列的,不应有隶属关系。
其次,中西结合医师资格证的考试难度要大幅提高,只有在现阶段医学教育模式下取得中医及西医两种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的医学生,才有可能通过这种考试取得这种资格证书。故而中西结合医师资格应是最难取得的一种医师资格证。当然医师一旦取得并注册了中西结合执业证,就应拥有极广的执业范围,可在中医及临床各科执业,并且有极大的执业权限,即同时可开中医及西医处方。虽然这一很难取得的资格证,只有优秀的人才才可能拥有,但因其有极广的执业范围及权限,可在执业中得到较高的执业回报,势必会吸引很多优秀人才投入其中。这样也必然促进中西医的沟通与交流,使二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而对现在取得中西结合执业证的医师,应分别重新进行资格认定。如只有中西结合本科及以上学历证的,应认定为中医类,执业证也应是中医执业证;同时有中医本科(或中西结合本科)及以上学历证的和西医(临床)本科及以上学历证的认定为中西结合资格证可注册中西结合执业证;已取得中医师资格证又取得了临床医师资格证的认定中西医结合资格证可注册中西医结合执业证。
今后中西医结合专业人才来源应是两方面:一是如上面所述的分别是在中医及西医学院取得中医及西医两种本科及以上学历,后通过中西结合医师资格考试获取的。二是医学院设立中西医结合专业培养出来的。这样就应该对这一专业严加限制及改变培养模式。这类人才的培养应分两个阶段,中医专业的学习应在中医院校进行,中医专科的临床实践技能应在中医科室进行,而西医专业的学习应在西医院校进行,西医专科的临床实践技能应在西医临床科室进行,学生毕业后通过中西结合医师资格考试方可进行中西医结合执业。
再次,国家不应把医院分为中医医院及西医医院,且分别对待。只需在综合性医院设立不同的科别,如中医各专科,西医各专科(临床专科),不必再单独另设中西结合专科。中西医结合专科人员根据医院具体情况及个人意愿可以在中医各专科及西医各专科从事工作,这也有利于中医与西医的相互沟通与交流,最终达到共同发展的目的。
对于社区的医疗网点及诊所,更应鼓励及优先考虑中西医结合诊所,这样可以使大众更能同时得到中西医的诊治,更能促进中西医在中国的共同发展。
一项法律法规的订立,可能对一事物以后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如上分析,《执业医师法》确有应加以修正的地方及值得商榷之处,我们希望订立法律法规的高层人士能重视这一问题,尽量完善《执业医师法》,这应该是非常有益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