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 了解嘉兴市南湖区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和漏报情况,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科学依据。方法 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对21家医疗单位2005年度登记报告的法定传染病进行调查,数据处理采用流行病学统计分析方法。结果 法定传染病病例报告完整率82.16%,两卡符合率80.59%,报告及时率93.53%,漏报率3.43%。结论 各医疗单位对法定传染病管理不均衡,部分医院临床医生及网络直报人员的法定传染病报告意识、工作责任心不强,应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业务素质,做好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
关键词: 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漏报率
为进一步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全面掌握嘉兴市南湖区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的报告质量,发现存在的问题,提高疫情管理水平,制定有效的传染病管理措施,我们对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的报告质量及漏报情况进行调查,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南湖区2005年各医疗卫生机构医生填写的传染病报告卡及网上报告的传染病报告卡作为报告质量调查对象;各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登记本及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本、实验室登记本登记的法定传染病作为漏报调查对象。
1.2 方法
1.2.1 报告质量 每张传染病报告卡要求填写项目完整,凡有一项未填或错填为不完整报告卡;医生填写的纸张报告卡与网上报告卡片进行核对,凡有一项不符合者,为两卡某指标不符;病例诊断时间与网上报告时间核对,甲类传染病不超过2h,乙类、丙类传染病不超过24h为及时。
1.2.2 医院漏报调查 按照卫生部颁布的《全国法定传染病漏报调查方案》进行,对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随机抽查部分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本、实验室登记本及传染病登记本,凡有明确诊断或有特异性化验结果者,与网络直报病例进行核对,网上未报者即为漏报。
2 结果
2.1 报告质量 共调查21家医疗单位,其中其他系统医疗机构2家,市级医院5家,乡镇卫生院15家。抽查传染病报告卡510张,完整率为82.16%,其中乡镇医院完整率最低为75.89%,其他系统医疗机构、市级医院分别为80.77%、96.62%,不同类别的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卡填写完整率差异有显著性(χ2=30.15,P<0.005)。在91张填写不完整的传染病报告卡中,未填写项目中较多的为“病人属于”和“报卡类别”,分别占37.36%、32.97%。510张医生填写的传染病报告卡与网上录入的报告卡的符合率为80.59%,其中乡镇卫生院符合率最低为73.51%,其他系统医疗机构、市级医院分别为80.77%、96.62%,不同类别的医疗机构两卡的符合率差异有显著性(χ2=35.08,P<0.005)。在99张不符合的传染病报告卡中,不符合项目中最多的为“病人属于”,占34.34%,其他不符合项目有出生日期、职业、现住址、填卡日期、病例分类、发病日期、诊断日期等。
抽查的510张传染病报告卡,及时报告的有477张,及时率为93.53%,其中2家其他系统医疗机构及时率最低为57.69%,市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分别为89.86%、97.92%,经统计学处理三者差异有显著性(χ2=69.15,P<0.005),见表1。表1 2005年南湖区各级医疗单位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略)
2.2 医院漏报情况 对21家医疗单位进行了调查,查出法定报告传染病15种408例,报告394例,报告率96.57%,漏报14例,漏报率为3.43%,各种传染病漏报情况见表2;其中,市级医院报告情况最好,无漏报,其他系统医疗机构漏报率最高为11.54%,乡镇卫生院为4.70%,见表3,各级医疗机构漏报率差异有显著性χ2=11.55,P<0.005)。表2 2005年南湖区各种传染病报告情况表3 2005年南湖区各级医疗单位传染病报告情况
3 讨论
嘉兴市南湖区启用国家疾病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传染病的网络直报工作已2年,通过此次对南湖区各级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的报告质量及漏报情况调查,发现在传染病的报告过程中还存在很多问题。
一是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不高,特别是乡镇卫生院,传报卡的完整率和两卡符合率较低,分别是75.89%、73.51%,其他系统医疗机构报告及时率较低,仅为57.69%。二是除市级医院外,其他系统医疗机构及乡镇卫生院均不同程度存在漏报现象。分析其原因,一是个别医疗机构领导对法定传染病报告工作不重视;二是因行政隶属关系不同及行政级别高低,而造成对某些系统医疗机构的法定传染病报告工作监管不力[1];三是个别临床医生缺乏法定传染病报告意识,特别是新上岗医生对传染病知识了解甚少,不懂传染病报告程序和要求,造成迟报、漏报、报告质量差;四是网络直报人员配置不到位,特别是乡镇卫生院网络直报人员仅设置一人,而且又是兼职,因休假或其他工作任务而导致迟报、漏报;五是个别网络直报人员责任心不强,导致报告质量不高,且存在对医生上报的报告卡滞留而导致迟报、漏报现象。
针对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建议:(1)各级医疗机构进一步健全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医务人员的法制观念,确保报告质量;(2)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大对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监管力度,定期督导;(3)加强医防合作,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疫情报告和信息网络管理工作的技术指导及业务培训;(4)加强临床医生及网络直报人员责任心,同时强化网络直报工作的队伍建设,包括人员配置,政策落实,保证这支队伍稳定性,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工作水平,全面提高传染病报告质量。
参考文献
1 于雪静,王皓,宋景海,等.滕州市2004年2485例网络直报传染病报告质量及医院法定传染病漏报调查分析.疾病监测,2005;20(2):599-601.
(嘉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嘉兴 314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