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落实《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督促和指导白酒生产企业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完善了监管工作机制,促进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首先以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试点,明确试点具体要求与工作目标。汾酒公司积极同相关科研院所进行技术合作,研究制定了《白酒原产地产品标志及追溯规范》、《标志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和《追溯作业流程图》,自行设计开发了追溯技术系统,采用先进的电子射频、数码关联、在线赋码和RFID电子标签等信息技术,完善终端产品二维码追溯标志,初步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多次深入试点企业调研,组织基层监管机构和白酒生产企业专题培训,讲解食品安全标准、卫生规范、标签标志及追溯要点、数据采集、记录归档、体系运行等规定要求,为企业建立追溯体击破解了难题,指明了方向。结合汾酒公司试点经验,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白酒生产过程追溯体系,统一分解为“采购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检验、产品销售管理”四大环节的“四环一链”,并确定四大环节的16个关键控制点和追溯链接点。即对采购进货确定了原料、辅料、食品添加剂和包装材料4个查验信息记录点,生产过程确定了投配料、发酵、蒸馏、贮存、勾调、成装6个管控信息记录点,产品质量确定了原酒、勾调酒、成品酒3个检验信息记录点,产品销售确定了厂内销售、代理销售、批发(专卖)销售3个管理信息记录点。为确保“四大环节”一体化融合、16个节点无缝隙链接,统一制定了16种追溯信息记录样本,规范了追溯信息的采集录入方法、追溯管理档案要求,指导全省白酒生产企业建立追溯体系。
近两年,山西省政府将推动食品企业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作为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目标考核。组织召开了山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成员单位负责人和市、县政府分管领导参加的现场推进会,明确目标,提出要求。汾阳市和文水县政府召开白酒生产企业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专题会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指导方案,市县政府分管领导动员部署。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还按照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关于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障食品可追溯的规定,组织编写了《企业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工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