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葛云峰 特约记者焦晓宁)1月6日,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与富平县产科医生张淑侠拐卖儿童有关的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一案。本案将择日宣判。
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高文平、司欣、姚军民、王莉,身为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张淑侠自2011年11月至2013年7月期间,利用作为产科医生的便利条件,趁机从医院将多名婴儿抱出拐卖,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构成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高文平、司欣、姚军民、王莉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法院庭审中,法庭就公诉机关指控的4名被告人失职罪一案的犯罪事实、量刑情节和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分别进行了法庭调查和质证,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的辩论。
近百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和医疗机构代表及部分群众旁听了庭审。
据了解,被告人高文平原为富平县妇幼保健院产科主任,司欣原为该院产房临时负责人、产科助产士,姚军民时任该院主管业务的副院长,王莉原系该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