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省卫生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经贸委制定的《福建省“十二五”地方病防治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正式向全省转发。
据悉,我省历史上是地方病流行较为严重的省份,全省84个县(市、区)曾不同程度存在地方病的流行。我省纳入防治管理的主要地方病有碘缺乏病、地方性氟中毒。碘缺乏病分布于84个县(市、区),地方性氟中毒病区分布于36个县(市、区),主要为饮水型。
我省确定的防治目标主要是: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有效防止地方性克汀病的发生;人群碘营养水平总体处于适宜状态。同时,消除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危害。
《规划》明确,我省将完善防治监测体系,健全省、市、县三级地方病监测网络,提高监测的敏感度和覆盖面,加强地方病病情和相关危险因素监测,尤其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监测。
同时,在碘缺乏病方面,我省将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补碘”原则,继续实施以食盐加碘为主的综合防控策略。在尚未达到消除碘缺乏病标准的地区,进一步加强碘盐普及力度,提高碘盐覆盖率和合格碘盐食用率;在已达到消除碘缺乏病标准的地区,加强对碘盐生产、销售的监管,确保合格碘盐持续供应,巩固防治成果;加强监测预警,及时发现高危人群并采取应急强化补碘措施,防止地方性克汀病新发病例。在普及碘盐的同时,合理布设不加碘食盐销售网点,方便因疾病等原因不宜食用碘盐的居民购买不加碘食盐。同时,继续开展碘缺乏病防治监测与评估工作,根据人群碘营养状况动态监测,适时调整盐碘浓度。(东南早报5月6日A10版记者赖劲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