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药说药
笔者在工作中对河南省范县药品经营企业调研时发现,90%的药店负责人认为,之所以药价虚高的问题难以解决,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并未将药店纳入到医保范围中,通过竞争机制,降低药品价格。
不久前出台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提出,要将符合条件的私人诊所等非公立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纳入医保定点范围,这说明相关部门已经意识到应重视药店在医疗服务中的作用,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医药服务体系。如果要将更多的药店纳入到医保报销的范围,现行的药店销售模式和管理方式都要有所改变。比如医疗费用报销依据主要是医疗机构提供的患者住院病历和收费单据,而药品经营企业销售药品出具的单据要么是书写不规范的发票,要么类似于超市小票,凭这些单据根本就不能作为报销凭证。因此,税务部门要对药品经营企业设置专门的税票单据,为药品销售进入医疗报销程序奠定基础。
此外,还要加强药店管理,销售医保药品要和化妆品、医疗器械等分开开票,避免以非药品冒充药品开票的骗保行为。另外,随着在药店买药的消费者越来越多,零售药店的药学服务要跟上,大力培养药店药师,对药店是否有固定的执业药师加大检查力度,并规范他们的药学服务行为。
零售药店作为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医疗机构的药物治疗服务是非常重要的补充,因此,药店进入医保是大势所趋。但我们也必须看到,由于我国的零售药店中连锁药店很少,缺乏统一、规范的管理条件,要大量进入规范的医保体系,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需要完善的还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