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局“四化”监管切实加强药品市场监管工作
发布部门: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0-09-29
来源: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今年以来,绍兴市局围绕年初提出的“规范化、信息化、精细化、常态化”等“四化”监管要求,积极做好药品市场监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推进规范化监管,不断提升药品经营企业的规范化程度。绍兴市局不断巩固“两网一规范”示范县建设成果,完善药品供应网和监督网,提高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规范化水平,确保统一配送或代购率保持100%;探索实施“流动药箱”,为村民常见病用药提供服务,切实解决“无医无药”村药品供应问题;全面推进“小药店”整规工作,通过近三年的整规,全市“小药店”整规完成率已达到100%,全市“小药店”质量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抓好GSP认证工作,对药品经营企业实行事先不通知的GSP认证现场检查,前三季度,全市共出动282人次,对5家药品批发企业、3家零售连锁公司实施了GSP跟踪检查,对81家零售药店实施了GSP认证,60家零售药店实施跟踪检查,其中限期整改8家,发现案沿线索并予以进一部署理的5家。
二是推进信息化监管,不断提高监管工作的效能。绍兴市局不断加强对县(市、区)电子信息化监管实施情况的指导、督查以及零售药店药品购、销、存实时监控系统日常运行、上传数据的动态监管,同时,深入推进药品批发企业温湿度远程实时在线监管,药品批发企业仓储温湿度在线监管覆盖率达100%;大力推进药品批发企业电子监管码入网工作,全市15家药品批发企业已全部配备了手持扫描终端,完成了电子监管码入网工作;充分运用市局开发的药品监管信息交流平台,及时收集药品安全信息,即时发送预警短信,监管效能明显提高。
三是推进精细化监管,不断拓展监管覆盖面确保监管工作不留死角。绍兴市局以临床用量大、价格高的品种、外来中药饮片品种等作为重点检查品种,以外地规模小、人员少、经营结构不合理的药品批发企业、购销药品物流、资金流不符合规范的药品批发企业以及在多家单位兼职销售多个产品的销售人员等作为重点检查对象,严厉打击“挂靠过票”违法经营行为;开展运输环节药品质量监管,在高温季节采取突击方式对药品批发企业药品储存、冷链运输条件进行监督检查,对个别企业冷藏药品由于运输条件不能满足冷链要求而导致潜在隐患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对存在问题逾期不改正的企业依法严肃处理;建立重大活动期间药品流通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机制,确保世博会、世合赛等重大活动期间药品市场安全。
四是推进常态化监管,不断形成长效监管机制。绍兴市局对全市范围内申办零售药店药学人员和原有药店的变更人员,实行法规业务知识上机考试,前三季度,全市共有442名药学人员参加市局统一组织的机考,236人获通过,考试合格率为53.4%;开展药品经营企业“八小时外”巡查和“暗查暗访”工作,前三季度,由市局班子领导亲自带队,利用双休日、节假日和夜间时段,对全市零售药店开展了7次巡查活动和6次暗查暗访,及时发现药品零售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并进一步督促落实监管责任。同时,以“深挖细找,多查问题,不走过场”为原则,对10家药品批发企业实施了突击检查,发现案沿线索3起;加强媒体药械广告监测,前三季度,共监测全市媒体1868家次,共监测到媒体药械广告691条次,其中涉嫌违法广告51条次,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下降,同时建立违法药械广告公开曝光警示机制,对监测发现的违法药械广告和经销企业黑名单按月在局网站上公开警示。
(绍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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