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一期典型违法药品广告消费警示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广告发布秩序,严厉打击发布虚假违法药品广告的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日常监测及群众举报的严重违法药品广告,郑重向社会发布如下消费警示:
典型违法药品广告
药品名称:青大将丸
生产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3204
生产企业:陕西华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 利用患者的名义证明疗效,任意夸大产品的功能主治和适应证。该药品广告利用患者进行疗效的证明,并宣称 “吃蛇丸拔癣根,30天换了一身皮”“当天止痒,30天换肤”。“90天长出健康新皮肤,临床症状元全消失”使用绝对化语言夸大药品疗效,该药品在我省多家媒体发布违法药品广告,使用虚假广告批文,严重误导和欺骗消费者。
药品名称:益安宁丸
生产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63087
生产企业:同溢堂药业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 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证明疗效,任意夸大产品的功能主治和适应证。该药品广告中多次出现专家和患者的形象,以“国内著名心血管病专家”和“老年患者”形象做证明,宣称 “治病除根”“适合所有的心脑血管疾病”“彻底清除血液内的垃圾”。并以“服用两个疗程,症状元全消失”,“治愈率达到96.7%以上”等绝对化语言夸大药品疗效,严重误导和欺骗消费者。该药品为处方药,仅限在医学药学专业媒体发布广告,却多次在电视台多个频道发布违法药品广告,影响极为恶劣。
药品名称:甲磺酸酚妥拉明分散片(伟哥)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1881
生产企业:江苏连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该药品为处方药,仅限在医学药学专业媒体发布广告,却多次违法在大众媒体发布药品广告,宣称“对各种原因引起的男性勃起功能障碍疗效显著,”“使用安全无任何添加成分”。广告内容中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药品名称:五味通栓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0034
生产企业:山东胜利药业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利用医疗机构、患者的名义证明疗效,任意夸大产品的功能主治和适应证。以“解放军总医院、海军总医院、北京军区总医院”等医疗机构和患者的名义进行疗效证明,宣称“三个月就能让偏瘫失语,卧床多年的中风患者站起来”等,广告中使用患者名义,进行用药前后疗效对比。该药品为处方药,仅限在医学药学专业媒体发布广告,却多次违法在大众媒体发布药品广告,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药品名称:金刺参九正合剂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5506
生产企业:贵州老来福药业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该药品被批准功能主治为:用于癌症放、化疗引起的白细胞减少、头晕、失眠、恶心、呕吐等症状的辅助治疗。而该药品广告中使用患者形象,宣称“国药准字号光谱抗癌新药,能直接杀灭肿瘤细胞而不伤害正常细胞,能防止肿瘤细胞的扩散和转移,特别是对中晚期患者一个疗程能消除恶心呕吐,使病人在三个月内步入康复状态”,其宣传的广告内容大大超出说明书中的功能主治范围,严重夸大疗效。该药品为处方药,仅限在医学药学专业媒体发布广告,却多次违法在大众媒体发布药品广告。严重误导和欺骗消费者。
药品名称:结石清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7670
生产企业:贵州正鑫药业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利用患者的名义证明疗效,任意夸大产品的功能主治和适应证。以患者的名义进行疗效的宣传,进行用药前后疗效对比。宣称“纯中药,对人体无任何副作用”“一个疗程,不适症状基本消失,两个疗程,结石溶解排除体外,三个疗程,症状不再出现,胆系统功能正常,结石不再复发”。广告宣传超出说明书中功能主治范围,进行疗效的承诺,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药品名称:固本延龄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6020903
生产企业:江西大自然制药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利用专家的名义证明疗效,任意夸大产品的功能主治和适应证,宣称“对老年人常见的高血压、心脑血管疾病、前列腺疾病和肾脏疾病等都能从根本上给予治疗”,“7-10天症状改善、1-2个月从根本上消除虚症表现”,“六大类人群急需服用百年丹”。广告宣传超出说明书中功能主治范围,进行疗效的承诺,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药品名称:保心包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20047
生产企业:青州尧王制药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该药品为处方药,仅限在医学药学专业媒体发布广告,却多次违法在大众媒体发布药品广告,利用多个患者的名义证明疗效,任意夸大产品的功能主治和适应证。宣称“不吃药,不搭桥,治疗心脏病一戴就好”,“心脏猝死,不再可怕”,“不打针,不吃药,神奇救命包”,“再也不怕心绞痛了,戴上保心包再也没有犯过”。广告宣传超出说明书中功能主治范围,进行疗效的承诺,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影响恶劣。
药品名称:耳聋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60111
生产企业:西安千禾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违法事实:利用医疗机构的名义证明疗效,任意夸大产品的功能主治和适应证。使用“北京同仁医院,中医 药大学附属医院,协和医院”等多家医疗机构进行疗效证明,宣称“惊人疗效,耳病患者有救了”“全面调理与耳相关的心、肝、肾、神经、血液组织等,进行全面的综合治疗,从而治愈耳聋,耳鸣”,“2-4个疗程,中重度患者听力恢复”。广告宣传超出说明书中功能主治范围,进行疗效的承诺,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和《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我局已将以上严重违法药品广告移交工商部门处理,并对上述9种任意夸大产品的功能主治和适应证,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违法广告药品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在全省范围内暂停其销售。在解除行政强制措施之前,任何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不得销售以上产品。
请广大消费者切勿轻信虚假广告宣传,及时就医,并在医师和药师的指导下使用和购买药品,以免延误疾病的正常治疗。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OO九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