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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局采取九项措施加强对基本药物监管
发布部门: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0-09-03
来源: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确保基本药物安全,8月31日至9月1日,丽水局专门召开系统基本药物监管工作座谈会,研究部署全市的基本药物监管工作,决定采取九项措施,僵化对基本药物的监管。
一是配合国家局、省局做好基本药物质量标准的提升工作。二是以药品生产企业“风险评估、风险管理”机制为载体,制定专门的基本药物生产监管工作方案。对辖区内生产企业专题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三是以药品购销在线监管、温湿度在线监管等信息化监管手段,加强对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和医疗机构的监管。四是加强对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的监测。五是加强对基本药物质量的监督抽检。六是对基本药物实行全品种电子监管码监管。七是配合国家局建立全国的基本药物监管信息平台。八是定期对基本药物监管情况进行一次信息汇总分析。九是专门制定基本药品新闻宣传工作方案,以提高公众对基本药物的认识。
会上,市局与各县(市、区)局签订了《2010年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工作目标责任书》。
(丽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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