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县局通报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管理情况
发布部门: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0-08-20
来源: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前,岱山县局通报今年1至8月份全县医疗机构贯彻落实《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238号令)情况。
通报充分肯定了全县医疗机构贯彻落实省政府238号令取得的成效,一是加强领导,完善制度,药械管理组织体系不断健全;二是僵化培训,增强意识,从药人员业务水平逐步提升;三是严格查验,健全台帐,药械源头追溯机制基本建立;四是加大投入,增添设备,药械使用养护措施明显改善。同时,也明确指出了一些医疗机构在药品、医疗器械使用规范化管理工作存在的四个方面的不足与隐患:一是重视不足,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不到位;二是管理不严,特殊药品使用存在着漏洞;三是索证不全,药械采购资质证明不完善;四是措施不力,药械管理制度未有效落实。
针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岱山县局要求全县各医疗机构和局机关相关科室僵化责任意识,加大监管力度,完善长效机制,落实五项措施,进一步规范提高药品、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可控和使用安全。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专业队伍。进一步建立健全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的组织领导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僵化药学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加大培训教育力度,不断提升从药人员业务水平和专业能力。
二是要广泛学习宣传,提高管理水平。多渠道、多形式地组织宣传、学习和贯彻国家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法律法规和省政府238号令,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规范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药械使用的责任体系建设和祥效管理机制建设,不断提高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的管理水平。
三是要深入自查自纠,狠抓整改措施。严格对照238号令的有关规定进行全面细致地自查自纠,进一步梳理和查摆在药械购进、储存、调配及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措施及时加以整改,切实消除用药用械安全隐患。
四是要加大监管力度,规范使用行为。根据省政府238号令的有关规定和省局“两个现场监督检查标准”的要求,突出重点内容和品种,加大医疗机构药械使用的现场监督检查力度,规范药品、医疗器械使用行为。
五是要创新管理方式,倡导诚信意识。大力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监管信息化建设,探索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使用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药品、医疗器械使用信用评价标准和分类管理办法,切实营造诚信、规范、安全、放心的用药用械环境。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238号令,进一步规范提高全县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今年2月至8月,岱山县局对全县医疗机构贯彻落实省政府238号令情况开展了为期半年的监督检查,共检查指导医疗机构136家,出动监管执法人员276人次,查出违法违规单位8家次,立案3起,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5份,提出整改意见30条。
(岱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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