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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黑龙江省2013年卫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今年,该省将探索建立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的多渠道长效补偿机制,建立按人头支付的门诊诊疗费制度,并纳入新农合报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所占比例村卫生室原则不低于40%。
据了解,黑龙江省为降低农村患者就医负担,除了20种疾病外,还将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纳入试点范围。资金结余较多的地区,可在20种重大疾病中选择1种~2种疾病纳入免费治疗范围。原则上乡镇卫生院实行零起付线,报销比例不低于90%。(衣晓峰 方庆伟 董宇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