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财行资〔2010〕9号
省财政厅关于同意哈医大附属肿瘤医院集中报废固定资产的批复
省卫生厅:
哈医大附属肿瘤医院《关于我院固定资产高频电刀等19台医疗设备申请报废的请示》(哈医肿发〔2010〕7号)收悉。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黑财行资〔2009〕13号)规定,并根据哈医大附属肿瘤医院部分医疗设备超过使用年限,破损严重,无配件供应,不具有维修价值等实际情况,现就有关资产处置问题批复如下:
一、同意哈医大附属肿瘤医院报废固定资产37台(件),账面价值6203217.21元。
二、哈医大附属肿瘤医院对以上固定资产应本着合规、节约、环保等原则进行处理;残值变价收入应按规定上缴省级财政。
三、请你厅接到本批复后,指导哈医大附属肿瘤医院按有关规定调整账目,确保国有资产的完整。
此复。
附件:哈医大附属肿瘤医院报废固定资产明细表
二O一O年四月八日
【黑财行资[2010]9号】之第1个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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