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题讨论
新闻由头
据媒体报道,北京市卫生局要求该市二级(含二级)以上医疗机构45岁以下的临床执业医生,在晋升中级职称以前,必须参加市、区县急救中心(站)急救轮岗,独立承担不少于6个月的院前急救任务;晋升高级职称时,可选择参加市、区县急救中心(站)急救轮岗,独立承担不少于3个月的院前急救任务。
正 方
观点1
医生须掌握急救技能
安徽省 益 思
血的教训让我明白:不管在哪一科,所有医生必须掌握基本的急救技能。
一次我值班,病区28床一高血压病患者(3级、极高危)突然猝死。家属急慌慌跑来呼救时,由于我们从事的是针灸推拿工作,20多年来科里都没有发生过心源性猝死的病例,此时大脑一片空白,过去在学校学的心脏急救知识以及心肺复苏等抢救步骤全想不起来了。还是值班护士比较老练,指导我如何有条不紊地抢救。吸氧、按压、复苏,请心内科紧急会诊等。最后,虽经我们全力抢救,这位84岁的患者还是去世了。
虽然此案例已经过去多年,我后来也在积极地补急救医学课,但心里一直忘不了那次急救时发蒙的教训。要知道,熟练掌握急救技术,不仅能挽救病人的生命,也是在保护自己。
观点2
急救有助于人才成长
职称晋升前先当急救医生,一可补充急救能力的不足,二让有资历的医生更见世面。
任何学科都离不开危重病人的抢救,有的专业可能平常很难见到危重病例,可一旦出现,绝不能放任不管。通过急救技能的轮训,不仅完成了院前急救任务,更重要的是练就了中、高级医学各专业所需的3种能力,即融会贯通能力、随机应变能力、临危决策能力。
融会贯通的急救重在“博”。一个医学专业与周围相关医学专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特别是急救医学涉及面更宽,年轻医生若想吸纳相关知识,急救则是最佳基地。如果认为只要掌握本专业内部可怜的医学知识,就能承担起治疗本专业病人的重任,那多是个别侥幸造成的假象。没有相关医学知识做铺垫,只有本专业知识,随着时间的推移,专业之路会越走越窄,尽管职称在提高,能力则一定会下降。这是把主业简单看成单一学科的恶果。
随机应变的急救强调“急”。临床医学不同于实验学科,后者有可重复性,实验失败可以重新再实验。而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失去不能重生,也永远没有再实验挽救的机会,只有悔恨的回忆。因此,必须养成在短时间内快速做出适宜抢救的决断,形成一种貌似不经意的急速武断、实则一种内心不自主的准确判断的习惯。
临危决策的急救落在“实”上。临床医学不同于理论学科,后者有可争论性。在医疗工作中,有许多时候、许多事情,可行的道路只有很少几条,甚至就一条,早用则事成,晚用则失机。如果在紧急状态下还开展广泛的学术争辩,大家各抒己见、莫衷一是,往往败局很难挽回。
目前急救医务人员的工作压力大、劳动强度大、医疗风险大,导致工作质量、生活质量下降。如果看不到职业发展前景,谁还会愿意从事这个职业呢?
而急救任务可以靠40岁左右医生中的中坚力量来完成。这既能满足病人所需,也有助于个人成长,一举两得。
观点3
救治需求量不断增大
河北省徐水县人民医院急诊科主任 朱笑天
北京市的举措应该向全国推广,因为其既加强了院前急救的力量,也是对高年资医生的一次强化培训。
当今医学知识广泛普及,人们对自身的健康要求逐步提高,也越来越离不开“120”急救。尤其在患急症时,基本上会首选拨打“120”,院前急救已经在广大人民群众心目中根深蒂固。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独居老人越来越多,在发病时更需要院前急救尽快跟进。老百姓的需求决定了我们必须加强院前急救工作。
现在分科越来越细,尤其是在三级医院,院前急救基本技能已经从医生视野中淡化,甚至远离了听诊器,更谈不上除颤器/AED的使用了。而且,随着医学的快速发展,急救技能也在不断发展和改进,比如新的心肺复苏技能,从思维理念、抢救程序到基本要求等都有较大的改进,这都需要广大医生不断学习。
观点4
可解决人员短缺问题
江西省萍乡萍矿总医院副院长 邓剑虹
鼓励医生轮岗参与急救工作,不但可以培养年轻医生积累丰富的临床经验,提高诊疗技术,更重要的是对全院急救医疗水平的提高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还可以加强院前与院内救治衔接,满足居民急救需求。这是一举多得的措施,值得提倡并逐渐完善。
某些医务人员觉得院前急救不专业,技术含量不高,因而不愿去做。院前急救越来越成为医务界一个棘手的问题。本院高年资医生不愿干,只好找临时工或刚毕业的医学生救急,可想而知,效果大打折扣。要求医生晋升前做院前急救,可避免高年资医生不愿干,提高急救水平。
另外,应考虑到让高年资医生参加院前急救,可能在体能方面要差些。建议配一个身体好、年轻的帮手,从而为急救病人提供更好的服务。医院在待遇方面也要为医生提供照顾,如出诊一次补一些钱,后半夜出诊可以补休半天。
反 方
观点1
应术业有专攻
中华医学会急诊医学分会主任委员、北京朝阳医院急诊科主任 李春盛
北京市卫生局出台医生晋升前须参加院前急救的规定一定有他的理由,医院应该按规定做。我认为,这样的规定可以暂时缓解院前急救的压力,当是权宜之计。
院前急救是一个相对简单的急救过程,国外将“120”医生称为辅助急救人员,其主要包括4大任务:止血、包扎、搬运和固定。急救车到现场后,院前急救人员首先要对病人的病情进行基本评估,判断有无生命危险,是否需要紧急处理,如需要监护,而车上又有监护设备可进行监护,创伤患者给他戴上颈托以固定等,然后就近送到医院急诊科,从现场到救护车上,再到医院,任务就算完成了。如某人摔伤导致昏迷,“120”急救车到现场后,跟车人员判断患者可能颅脑受伤,应送到有神经内科或神经外科、救治距离半径最小的医院急诊科。
国家推行专科医师培养制度,让医生接受专业化训练,有所专长,大家分工明确,各干各的,这是需求使然。急诊科医师也在走专业化培养的道路,要接受3年的专科培训。按照规定,急诊医师需跟车1~2个月,学习院前急救技能;但一定要让口腔科、眼科或者外科等其他专科医师跟着急救车跑3~6个月,有点专业浪费。另外,让一个口腔科医生独立跟车做院前急救,他的压力一定很大。因为他不懂口腔科以外的很多知识,遇到一个突发心脏病的患者,他可能不知道该做什么,毕竟他不是专门从事这个专业的。
院前急救是一个熟练操作过程,越用越熟,一旦不用,会很快忘掉。假如一名外科医生熟练掌握了这一操作过程,十年以后基本会忘得一干二净。即便是我们急诊科医生,如果长时间不做也会忘记。相反,“120”医生确实很有必要到急诊科轮岗。
我认为,所有医生在上岗前接受CPR(心肺复苏)职业培训,考核合格后获得基本或高级生命支持证书,的确很有必要。因为CPR是一项基本的救命技术。据了解,现在医生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前,都要参加为期两天的CPR培训。
解决院前急救人员缺乏的问题,不宜靠医师轮岗完成。可以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特别是专科生,提高他们的待遇,使他们认为这个职业或岗位虽然辛苦但令人羡慕,愿意做院前急救工作;也可以借鉴国外的做法,如美国将救人和救火“绑”在一起,消防队员负责院前急救工作。要想提高整个社会的急救能力,则需走急诊医师专业化之路,依靠专科医师培养制度实现这一目标。(本报记者吴卫红整理)
观点2
缺乏可操作性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无锡妇幼保健院 过伟华
行政主管部门下达一个命令,常常建立在要解决什么问题、然后再决定用什么方法解决的基础上。前者是指行政命令下达的必要性,后者指可操作性。所以,行政命令能否执行并收到预期效果,取决于必要性和可操作性。
北京市下达的行政命令,必要性不能完全否认。作为主治医师其临床经验应该更广、更丰富,不应局限在本专业。通过该规定肯定能收到一定效果。但是,让一个住院医师在有限的5年时间,花费1/10时间参加院前急救,其必要性值得商榷。
更大的障碍在可操作性上。网上查知北京市有35个急救站,但不知道北京市的住院医师有多少,尤其目前需要升主治医师者又有多少,能否确保其在晋升前安排到急救站工作6个月以上?特别是医疗机构能否真正做到安排人员前往?就目前的医疗机构,由于考虑人力成本、人员紧张等问题,安排干活的人离院6个月,工作肯定受影响,很可能要采取对策应付上级命令。这个命令的可操作性颇值得怀疑。
观点3
有些本末倒置
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东方医院周围血管科 王吉亭
细细分析,只要有一点医学常识的人都会发现,这其实是某些人不切实际的想当然。诚然,提高急诊水平是我们对每一名急诊医师的要求。但是,在医学分科越来越细的今天,并不是每一个学科都需要有很高的急诊水平。比如乳腺科、皮肤科、美容科等,就很少见到需要急诊处理的病人,让这些大夫以牺牲自己治疗本科病人的宝贵时间,去学习屠龙之技,真的是本末倒置。
我反对该规定的理由还有:将许多危重病人的生命,交付给没有多少急救知识的大夫,是对病人生命极端不负责。其次,对于这些在各个科室作为临床骨干的大夫来说,是人力物力的极大浪费。另外,用6个月的时间从事与自己专业不太相关的工作,很大程度上会让专科大夫荒废本专业的知识。因此,我希望发布规定的人多听听基层医生的意见再做决定,否则会让内行人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