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访专家】南方医院急诊科教授 李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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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初,江苏大丰市新丰镇赤旗村的300户村民家中自来水出现异常,村民饮用后集体出现腹泻、呕吐等中毒症状,数百人集体到医院就医。一时间附近的乡镇医院和卫生所人满为患,最高峰一天超过300人到新丰镇龙堤中心卫生院就医。但医院在给村民的治疗病历和单据上,均没有给出最后的明确诊断。集体性食物或药物中毒在乡镇和农村地区时有发生,而基层医生对食物药物中毒的急诊救治意识和知识仍然相对不足。为此,本报记者采访了南方医院急诊科李旭教授。
阻止毒物吸收
催吐、洗胃、导泻是食物和药物中毒抢救的标准流程,南方医院急诊科教授李旭强调,不管患者入院前是否将毒物呕吐完全,食物药物中毒患者入院后均需要常规行催吐、洗胃、导泻等治疗。
在未明确具体的中毒物质之前,洗胃溶液采用生理盐水较好。生理盐水为等渗液,防止了细胞内外渗透压失衡,有效防止低钠血症和平均动脉压下降,并防止低渗状态引起的组织水肿。但对于中毒昏迷的患者在进行洗胃时要注意保护气道,密切监测生命体征。中毒昏迷患者注意保持气道通畅,尤其是伴有呕吐的患者,要防止患者发生误吸的状况,对于神智或意识不清的患者视情况可建立人工气道,维持患者的生命体征是进一步救治的前提。
每次进胃液体量以300~500mL为宜。如一次性灌入胃部液体量过多,可能导致液体涌入鼻腔或口腔而引起窒息的危险,并使胃内压上升,增加有毒物质的吸收。同时还会引起迷走神经兴奋,导致反射性心脏骤停。
洗胃液温度最好能在32~36℃之间。水温过冷容易引起寒战,刺激胃蠕动,加速毒物向肠道排空;水温过热容易促使胃黏膜血管扩张, 促进毒物吸收。洗胃溶液以20~30L为宜,洗至胃液颜色与灌入液相似。洗胃后用20%甘露醇或硫酸镁导泻,彻底清除胃肠道残留毒物。洗胃、灌肠后导入鞣酸、活性碳(1~2g/kg)等可以减少毒素的吸收。
支持治疗,维持生命体征平稳
支持治疗是食物药物中毒治疗的主要内容。突发的急性腹泻,常常会使患者体内的水分和电解质大量丢失,造成人体的电解质失去平衡和酸碱代谢紊乱,可以出现低血钾、低血钠、代谢性酸中毒等。李旭教授建议,应迅速建立静脉通道,常规给予支持治疗(包括补液、纠正酸碱失衡和电解质紊乱),积极补液,有助于纠正机体脱水、酸中毒及电解质紊乱等。一般来说,肠液电解质几乎与血浆浓度相仿且偏碱性,故水与电解质的补充应以碳酸氢钠-生理盐水或林格氏液为主。对于伴有营养缺乏的患者,尤其是老人和儿童,应根据病情相应的补充各种水溶性和(或)脂溶性维生素、氨基酸、脂肪乳等营养物质。若检查提示患者伴有缺铁、缺钙等微量元素缺乏亦应及时补充。
控制腹泻用药谨记
1.慎用止痛药:发病早期不宜使用止痛药来控制病情,反而有可能掩盖病情。待患者确诊后,根据患者腹痛程度再决定是否使用止痛药。通常患者经过洗胃和导泻等治疗后,腹痛可缓解。有烦躁、幻觉、谵妄及惊厥者应适当给予镇静及解痉药物。阿片类止泻药及阿托品等抗胆碱药或可诱发严重溃疡性结肠炎的患者发生巨结肠,应慎用。阿片类止泻药同时会延长侵袭性细菌及抗生素相关性腹泻者的病程及加重全身症状。
2.勿滥用抗菌药:李旭教授强调,一般不必使用抗菌药治疗,抗菌药不缩短病程,可延长排菌时间、引起菌群失调并增加耐药菌株,但老人、儿童、原有严重慢性消耗性疾病患者抗菌药指征可适当放宽。重症患者为了预防菌血症和继发感染,可酌情使用抗菌药。腹泻患者出现血便、里急后重感、粪镜检大量白细胞、pH大于7等,多伴有侵袭性感染,可考虑选择抗菌药,48h无效再改药。
3.止泻要看时机:临床医生为了迅速有效的控制病情,尤其是突发的急性腹泻,止泻药是不二之选。这种做法只能短暂压制病情,对疾病的后期转归并无益处。机体在发病初期,腹泻是一种本能保护机制,能将体内的有害物质如致病菌与致病菌所产生的毒素以及进入胃肠道的有毒物质排出体外,减少对人体的毒害作用。此时如果使用止泻剂,无疑是“闭门留寇”,对人体百害无益。当然,如腹泻频繁,持续时间长且出现脱水症状者,在纠正水电解质紊乱的前提下,可酌情使用止泻药。
4.忌频繁换药:任何一种药物在体内发挥作用都需要一个过程,随意换药,会因治疗不彻底而使腹泻由急性转为慢性。尤其是感染性腹泻者,如果频繁更换抗生素,易使细菌产生耐药性。因此,对于腹泻患者,一定要按规定的疗程坚持服药,不可随意换药或停药,以免留下隐患,给下一步治疗带来困难。
一般来说,肠液电解质几乎与血浆浓度相仿且偏碱性,故水与电解质的补充应以碳酸氢钠-生理盐水或林格氏液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