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9月24日发布通知,要求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进一步提高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争取实现90%的病人看病就医不出县域等目标。针对此,有评论提出,不必强求“九成病人不出县”。文章认为,权力行事常常无视规律,不按常理,只求简单直接,不求治本长效。一旦对“病人不出县”提出要求,特别加上九成的数字限制,很可能演绎一出权力的“独角戏”。比如说,有没有这种可能,为确保“九成病人不出县”,有地方限制病人转院?(9月26日《中国青年报》)
在一个具体的新闻案例中,有的评论者抨击的往往是他们本人不喜欢的现实。问题是,他们很少考虑过:一、它是符合事实的吗?二、我不喜欢它,但别人,更多的人也同样不喜欢它?三、什么才是最重要的?
“九成病人不出县”是一个目标。首先,它是不带有任何强制色彩的。官方文件已经说得很清楚,是“力争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力争”已经明确告诉你,它是一个充满理想色彩的目标。尽管这个目标在各地的医改中屡屡被提及,但还没有听说过哪个地方打算将之具体化和强制性推行实现。
可现在,评论者想到的却是,那些霸道和自私的权力无处不在,地方会不会为了完成这个目标,就“虐待”那些在基层就医的人们?作者认为,一旦“九成病人不出县”成了硬性要求,那么医保特别是新农合就可能进一步倾向本地就诊,甚至对转院进行各种各样的限制。如果因为“九成病人不出县”的硬性指标而导致有些病人被耽误,那则是对生命的犯罪。可是,“一旦”只是一种“如果”。
还需要指出的是,在这里,批评的靶子又变了。从怀疑权力作恶转换到了怀疑基层医院“截留病人”,可这依然不是事实和现实。对基层医院而言,在当下这个医患矛盾猛于虎,医患欠缺足够信任的环境下,如果一个急病和重病的病人来住院,当地医生没有这种处理大病的能力,他们是更愿将“烫手”的病人转到大医院治疗,减少这种麻烦的。怎么会像评论者认为的那样,为了完成经济指标,医院可能选择硬抢与强留病人在本地“等死”?如果真的为了经济利益,医院更“好”的做法是把生大病的重症病人转走,规避医疗风险和纠纷,这种例子我们见得还少吗?
一个生活在基层的急病病人,就地就近治疗是风险最小、利益最大的明智选择。而舍近求远,盲目求大医院名医反而是最短视与最糟糕的一种选择。如果路途遥远颠簸,病人在送医途中就出现生命意外,谁来对病人真正负责?
在基层,医疗卫生的一个主要矛盾是资源好的医疗资源严重不足,人们没得“吃”,经常饿肚子。而在城市,主要矛盾则是选择权太多,你可以有足够的资本对“吃得不好”、“怎么吃得科学健康”品头评足,发表意见。现在,我们只有先通过县级医院建设,将大城市的医疗技术和设备,诊疗服务标准转移到基层,让居住在基层的人们,也有机会和途径可以解决“温饱”问题,接来下来才有机会与底气评价过度医疗或者医疗服务标准这些接下来需要解决的问题。这种顺序可千万不要弄反了,否则这将可能是荒唐而冷血的一件事情。
县级公立医院在县域内是三级医疗网的龙头,广大农村居民、全国70%的人口都在其服务范围内。从这个意义上而言,在中国,今天这种善政的推行,这种力量的壮大,将会拯救到大量公民的生命,有利于拉近城乡之间的医疗资源不均等和医疗待遇相差悬殊过大的现状。在这一点上,我们不应该吝惜自己的掌声。